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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有戏了,具体办法正征集意见
16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征求意见函,就已起草完成的《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济南多层住宅楼也能加装电梯了。
试行办法即日起进行公示
为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完善使用功能,方便老年人上下楼,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南方多个城市均已出台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在济南,老年人较多的多层住宅要求加装电梯的呼声一直很高。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草案)》即日起至3月24日在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官网(www.jnfg.gov.cn)进行公示,市民可登录网站查阅详细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反馈邮件发送至jnfgjwyc@163.com。
老楼加装电梯门槛不低
尽管各地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很高,但在现实中,要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确实存在诸多困难。广州、厦门等地因为加装电梯,引发不少民事纠纷和行政诉讼。当前困扰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难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资金筹集难。通常高楼层的业主意愿强烈,而低楼层的业主积性不高。安装一部电梯,动辄需要十几万元资金,低楼层业主往往不愿出资。有人曾建议允许业主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电梯,但这部分住宅大多房龄较长,且以房改房居多,维修资金本就有限,很难提供有效支持。
二是审批程序复杂。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涉及部门包括国土、规划、城乡建设、房管、质监、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从提出申请到竣工验收,审批程序十分复杂。
三是**门槛也高。根据试行办法草案,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等市内五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要想申请加装电梯,须满足相应的条件。**先得是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即集体土地上的不行;国有土地上,非法建设的也不行。其次,得是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再次,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计划。
加装应取得“双2/3”业主同意
试行办法(草案)中规定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应当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电梯服务范围内的全体业主为实施主体。提出申请前,加装电梯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取得“双2/3”以上业主同意,如果加装的电梯可能占用部分业主的专有部分,还应当征得相应业主的同意。
然后,工程费用预算其筹集方案;电费及缴纳主体,用电管理单位,维修保养费用分担方案及维保方式;确定电梯使用单位;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和补偿方案都要达成书面协议。
申请加装电梯,业主们可以书面委托至少5名业主代表或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资金筹集计划通过三个渠道,一是业主分摊,考虑各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合理制定分摊比例,自行协商;二是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限于不动产所有权人及配偶名下公积金。三是财政补助及社会投资。